第A03版: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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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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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项举措激发科技人才活力

青年报记者 郭颖

青年报记者 郭颖

本报讯 为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外办近日联合举行政策宣讲培训会。

宣讲会上,市科委主任张全介绍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四项重点举措: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改革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据悉,为进一步将改革要求落实到位,市科委与组织部、编办、教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健委、外办联合出台了配套政策,在内部机构设置、人事管理、薪酬激励、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扩大自主权。

针对各类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发展需求,改革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公平市场环境,鼓励各类企业创新发展。按照达标即准的原则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政府采购力度,市级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创新考核激励制度,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为进一步形成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力求原创突破的科研环境,一方面,坚持青年人才普惠支持和高端人才稳定支持,加大本市各类人才计划对青年人才的资助面和资助力度,协调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试点建立高层次人才长周期稳定资助机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另一方面,实施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可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兼职或离岗创业获得的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一般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坚持公平普惠、竞争中立的原则,科技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在申报政府科技研发和产业创新项目等方面享受企事业法人同等待遇;研发服务类企业,依照相关规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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