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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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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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红包”落地有企业个税整体降幅达45%

全市已有约100万纳税人个人填报“专扣”信息

青年报记者 刘春霞

青年报记者 刘春霞

本报讯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纳税人可以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房贷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五项支出可以在月度发放工资时享受。为确保1月初发放工资的企事业单位广大员工都能够顺利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市税务部门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开展面对面和上门培训,全力以赴护航新个税法平稳落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5万户企事业单位的约100万纳税人个人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在1月份的工资收入中及时享受到税改红利。

1月5日,中国商飞集团下属的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如期发放了1月份工资,2500多名员工惊喜地发现,个人工资条上的扣税额发生了明显变化。由于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适用了累计预扣法计算个人所得税,企业全体员工当月预扣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从100万减少到了55万,整体降幅达45%。

企业财务部部长陈泳颜介绍说,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全体2568名员工中,有2026人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占全部人数的80%左右,其中有1077人享受到了两项及以上的专扣优惠,最多的人享受到了5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工资没变,但到手的收入多了,大家都非常高兴,国家的政策给了我们个人实实在在的红利。”

由于月初就要发放工资,而企业员工又人数众多,如何及时享受新政策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曾非常担心无法准确计算扣缴税额。对此税务部门主动出击,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一时间联系企业,详细解读专扣政策和扣缴申报方法,培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和信息采集要求;同时全程跟踪,搭建答疑绿色通道,扫清新政盲区。企业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也积极行动起来,统筹联动,以部门为单位,设置联络专员负责收集每位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2018年底前完成了全部2000多名员工的信息采集,顺利实现了个税税前预扣除。

税务部门表示,此次税改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实行“累计预扣法”,就是用截止到本月的累计应预缴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从而确定本月应预缴税额,这样有可能发生工资预扣税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前低后高、从而使到手收入前高后低的情况。对于这种变化,浦东新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解释道,这主要是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累计预扣法”有很大关系,从年度计算来看,个人的全年税负还是降低的,且这种方法对于单一工资、薪金收入来源的纳税人,如果能够在预扣税款阶段提供包括《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内的全部资料,基本无需次年汇算清缴,很大程度上还可免除纳税人大量补税或退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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