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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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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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华保险代理两高管被罚

记者 孙琪

本报讯 上海地区的保险中介监管仍处于高压状态。节后,上海保监局在官网宣布,因为未按要求缴存保证金、高管未取得任职资格两项违法行为,上海富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两位高管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上海保监局介绍,富华代理于2016年增加注册资本,但未相应增加保证金,截至2017年7月28日,缴存保证金未达到注册资本的5%。另外,2016年1月2日至2016年11月15日,陈明泉作为富华代理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富华代理的经营管理工作,未取得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陈明泉存在未按要求缴存保证金以及作为高管却未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等两项违法行为,合计被罚款12万元;2016年12月9日至今,朱哲作为富华代理的负责人,对增加注册资本,但未相应增加保证金行为负直接责任,因为该违法行为,朱哲被处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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