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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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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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及财政部联合发文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本报讯 为促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制度安排,促进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对于中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

推动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是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自2005年国际开发机构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境外机构的境内债券融资渠道不断扩宽,主体类型日益丰富。截至2018年8月末,境外机构已累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1781.6亿元,发行主体也从最早的国际开发机构拓展到外国政府、境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办法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注册程序,并同时就信息披露、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以及人民币资金账户开立、资金汇兑、投资者保护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其中,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应经央行核准,且境外金融机构应满足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亿元或等值货币;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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