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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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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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重启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

青年报记者 郭颖

本报讯 不限身份、国籍,不限国企、民企、外企,上海将重新启动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青年报记者昨天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同市有关方面共同组织开展2018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表彰上海市优秀企业家20名、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10名。

据悉,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的评选范围是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经营者,主要指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青年企业家。

评选条件:一般为40周岁以下。参评人员须为本市企业主要负责人,且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连续3年以上。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国家脱贫攻坚,热心公益事业,有相当社会影响力。重点聚焦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做出突出贡献,在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行业发展中起到龙头带动作用,或面向未来形成突破性创新成果的青年企业家。

上海市优秀企业家虽没有年龄限制,但需连续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5年及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组织推荐需征得青年企业家本人同意申报,由企业所属大口团工委或所在区团委组织推荐青年企业家参与评选。推荐人选需经企业所属大口党委或所在区党委审核同意。社会举荐应由所在企业党组织同意,并报所属大口党委或所在区委审核同意后再予以申报。拟推荐对象推报至评选工作办公室之前,需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人选及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推荐对象在公示时有异议,推荐单位仍需推荐的,请书面说明原因。

本次评选活动将历时3个月。即日起到9月20日为报名和推荐阶段,9月20日起为审核和评比阶段,10月25日起为公示和表彰阶段。

青年报记者获悉,2018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设立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评选专家委员会。由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联合组成上海市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企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由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领导、经济管理界学者、市级协会、企业界人士、相关媒体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代表组成评选专家委员会。由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组织市相关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

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表彰则与上海市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统一设立评审委员会和评选专家委员会。在市青企协秘书处分设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工作办公室,由市青企协秘书处和市企联秘书处及有关单位派出的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此外,本次评选表彰坚持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所有推荐对象均需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推荐报名后,将通过评选办公室初审、专家委员会复审、评审委员会终审和媒体公示以及履行报批等程序,遴选产生2018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和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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