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财经

上一版  下一版   

 

2018年06月13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昨日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手机回租”成变相“现金贷”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周培骏 绘

警惕变相“现金贷”,有部分平台“换穿马甲”以手机回租等形式继续发放贷款。昨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变相“现金贷”业务风险的提示,并强调“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贷款业务”。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手机回租”只是一个噱头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称,近期监测发现,现仍有部分机构或平台“换穿马甲”,以手机回租、虚假购物再转卖等形式变相继续发放贷款,有的还在贷款过程中,通过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方式,变相抬高利率。特别恶劣的是,发现有少数平台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严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今年以来,“换穿马甲”重新来过的现金贷平台,花样不断翻新,出现了一些绕开监管的新玩法,其中,以手机回租形式最猖獗。手机回租,又称“回租贷”,以手机回租形式发放贷款。“回租贷”相关平台已超过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数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利率奇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其实,最早的手机回租模式,是一些尝试做信用租赁的平台。其模式是,用户不再需要分期购买一部手机,只要每个月付一点租金,就可以租用一部新手机。一年之后,用户可以考虑支付尾款,将手机买下来,也可以选择不租了,再换一部新手机。但很快,“手机回租”这个模式就被现金贷玩家看中了。

据了解,在手机回租相关平台上,用户实名认证并通过系统评估审核后,提交手机型号,平台将通过匹配大型二手手机市场价格,对手机作出估值,手机估值额度区间在1000元-5000元不等。在放款过程,平台依据手机所评估的额度进行打款,并签订相关协议,将手机所有权转让给平台方,接着,用户就要从平台将手机再租回来,这个差额即为借贷利息。手机回租平台所收取的费用除了租金外,还包括一笔“评估费”或“服务费”。有媒体报道,在某平台上,手机回收评估价格为1600元,选择租期7天后,最终用户需要支付322元服务费和5.6元租金。也就是说,用户最终到手的钱只有1278元,7天后却需要还给平台1605.6元。计算下来,其年化利率超过1000%。

市场人士分析,事实上,“手机回租”只是一个噱头,至始至终,手机都没有离开过用户的手中,就是加了手机这个媒介,轻松绕过了“借贷”这个概念。

虚假购物再转卖来发放贷款

而部分平台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抬高利率的操作方式是,强行要求贷款客户办理会员卡、高价购买商品等,变相抬高利率。如用户借款2000元,14天需还款2028元,名义年化率36%,如算上购卡成本,实际年化率高达291.9%。

这些平台在发放贷款之后,往往会故意导致借款人逾期,收取高额逾期费用。公益性互联网消费投诉服务平台“21聚投诉”梳理发现,5月1日-15日,该机构接到类似投诉21笔,涉及13家网络借贷平合。相关平台未自动扣划借款,借款人主动将钱打给平台还款失败。贷款逾期后,平台恢复正常,电话通知其逾期,收取很高的逾期费用。

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平台甚至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来发放贷款。如有平合引入虚假购物场景,用户下单购买商品,但无需支付货款,直接申请退款或转卖变现,转卖成功后即可获得资金,平台赚取延迟付款费和转卖撮合费用。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去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规范“现金贷”等网络借贷行为的管理要求,各会员单位和相关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贷款业务;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加强内部管理,发放贷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杜绝任何变相提高利率、恶意收取逾期费用的违规行为。同时应认真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开展信息披露,对息费定价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不实宣传诱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其提醒广大消费者应保持警惕,审慎选择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或平台,理性办理借贷。消费者应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益。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