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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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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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拟修订外资保险管理条例

记者 吴缵超

本报讯 保险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外资保险公司相关监管制度修订工作启动。

银保监会近期发布两个有关外资保险公司法规的征求意见,分别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议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4日、6月29日。

银保监会对修改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建议稿,主要是删去条例第八条第二项,即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删去“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一项。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提升外资在合资人身险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上限,外资在合资人身险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上限将由过去的50%调整至51%,意味着外资将在合资人身险公司中掌握控股权。

国泰君安分析认为,在当前国内保险业以代理人销售为主以及国内保险公司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的背景下,外资险企主要依靠电网销和银保两类渠道去进行业务拓展,预计外国资本即使能在短期内实现了对人身险公司的控股,在战略和产品上仍将会延续当前的经营思路,在细分市场继续发挥自己的优势,而不会去大量投入发展代理人渠道,外资险企或将会给市场带来更为创新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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