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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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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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检察院披露一批涉嫌侵犯公民信息案 三分之一案件源自“内鬼”泄露

青年报记者 钟雷

青年报记者 钟雷

本报讯 近日,某知名互联网公司CEO一番关于“中国用户愿意牺牲隐私换取便利”的言论在网上激起千层浪。长宁区检察院梳理了一年来办理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后发现,企业“内鬼”才是这类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记者从长宁区检察院获悉,在该院办理的9起案件中,有3件为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泄露数万条客户信息。

2017年10月份,申先生接连收到客户投诉,称有人利用其店铺的快递信息对客户实施诈骗。与此同时,该平台的客服也接到数百起客户投诉,反映该商家泄露客户信息。该平台工作人员认真梳理后发现,自2017年8月起,类似情况时有发生,涉及泄露客户信息达6万余条,仅10月16日晚就有19400条信息被下载。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信息泄露的源头正是申先生店铺的工作人员李某某。李某某为该店铺客服人员,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葛某和李某找到李某某,用人民币600元从李某某处换取后台登录账号和密码,随后二人多次登录后台下载并出售客户订单信息,相关信息被大量传播,并引发多起电信诈骗案件。2017年11月22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长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发现,部分企业对于公司网络环境及账号登录没有任何技术保护措施和限制,企业工作人员或商家客服人员可随意在外部电脑上登录公司账户,并将登录名及密码保存,甚至可通过远程操控的方式,为他人登录下载客户个人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对此,长宁区检察院指出,企业要担起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优化技术防范措施,采用对信息加密、登录限制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企业账号、密码以及所收集公民信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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