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公益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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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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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前沿 公益大咖齐聚共话前沿研究成果

近日,“新时代中国特色慈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上海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主办,70多位专家学者等参加。在会上,专家学者就10个课题展开了详尽分享,这些课题均来自于上海研究院现代慈善研究中心于去年7月向社会发布的十大前沿课题,涉及慈善信托、社区基金会、公益创业生态系统等多个方面。经过长达9个月的深入研究,这些新鲜出炉的理论成果,为上海现代慈善业发展的前沿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贡献了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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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时代中国特色慈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上海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主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社会科学院、上海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企业和慈善业界的70多位专家学者等参加。在会上,专家学者就10个课题展开了详尽分享,这些课题均来自于上海研究院现代慈善研究中心于去年7月向社会发布的十大前沿课题,涉及慈善信托、社区基金会、公益创业生态系统等多个方面。经过长达9个月的深入研究,这些新鲜出炉的理论成果,为上海现代慈善业发展的前沿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贡献了强有力的支撑。

青年报记者 陈诗松

[热议1:慈善与社会保障]

我国慈善和社保制度鲜有互动

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制度有着怎样的作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承担了《中国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研究——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课题。课题负责人于环博士介绍说,课题先探寻了世界上主要国家慈善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再研究总结我国慈善事业目前发展状况,以及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在于环博士的研究中,遗憾的是我国当前的慈善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处于分立状态,二者之间的互动较少。于环认为,通过探索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慈善事业的作用,使其成为政府社保制度的有力补充;另一方面亦是可以减轻社保制度的财务压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慈善事业已存在百年之久,其运作体系较为完善,形成了对社会保障制度较为规律性的补充。于环举例说,譬如美国,补救型福利模式下国家福利支出相对较低,但却刺激了慈善事业的繁荣发展,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巨大补充作用显而易见。而在德国,慈善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联系相对密切,并形成政府购买慈善服务的模式等等。

为此,针对中国的相关发展,于环认为,建设包含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全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构建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一直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追求的目标,从当前来看,政府构建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市场性质的商业保险制度基本到位,社会组织或第三部门提供的保障较为随意且未形成制度化机制。西方发达国家在上述领域已经有了一些探索,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研究,以期找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于环说道。

[热议2:社区基金会]

行业生态形成 运作仍是难题

华东理工大学承担了《上海市社区基金会发展状况与运作模式研究》课题,唐有财副教授在分享中指出,课题组研究发现,首先全国社区基金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但是主要集中在深圳和上海两地,其行政驱动逻辑明显,这体现了社区基金会的本土化成立及运作特点。

“这种行政推动式的发展模式导致快速形成了社区基金会的行业生态,但是从具体的组织来说却面临着诸多难题。”唐教授指出,很多社区基金会虽然成立了,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去运作,而且也缺乏运作的内驱性,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内卷化的风险。

其次,在治理结构上,社区基金会的治理结构上存在较多的外部治理代替内部治理的现象,即街道自治办的管理代替了社区基金会的治理,社区基金会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授权,秘书长工作人员兼职化、理事会成员象征性都是非常突出的问题。

与此同时,在运作方式上,社区基金会主要以混合型运作为主,虽然社区基金会的定位主要是资助型,但是如何与社会组织互动、如何支持自组织团队建设、如何形成自身的品牌项目等,目前还缺乏较为成功的经验模式。

不过,尽管存在上述问题,课题研究也发现上海的社区基金会总体上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行业生态,政府、学界在推动社区基金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社区基金会的理事会普遍运作较为规范,对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和公益慈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热议3:精准扶贫模式]

支持社企发展或为扶贫调整新方向

无论是社会企业,还是精准扶贫,都是近年在公益圈内出现的高频词。社会企业如何助力精准扶贫?中央民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对此展开了深入研究。

在现场,李健副教授分享了《社会企业如何助力精准扶贫?基于涓滴与瞄准理论的双重视角》课题研究成果。李教授指出,课题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阐述“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于其他主体,社会企业参与扶贫的特点与优势”、“社会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作用机理”、“社会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基本模式”、“国外通过社会企业减贫的经验”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为我国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提供助力。

他认为,社会企业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相关研究也处于起步阶段,课题报告着眼于社会企业未来发展的巨大潜力,围绕社会企业与精准扶贫议题进行了探索性研究。研究表明,社会企业着眼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并试图通过商业机制弥合以往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部门的明显界限,同时注重发展营利和非营利行为的融合模式,是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社会企业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四个环节参与精准扶贫,与政府主导下的精准扶贫战略能够形成有效互补。

在研究中,李教授及其团队发现,迄今为止,社会企业目前已经发展出多种扶贫模式,包括基本模式、结合模式、增长模式和公私合作模式等,作为一个兼具社会性、文化性、可持续性、公益型等多种目标的社会企业,是农村扶贫开发过程中最具活力、最能代表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与精神的组织。

社会企业能够在带动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困难、改进和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与包容等方面产生重要的作用。社会企业的发展和完善也能够起到缓解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缓解社会弱势群体的矛盾。

“从现实情况来看,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形成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应是今后扶贫政策调整的重要方向之一。”李健说。

[热议4: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结合家族信托成主流财富管理?

在《慈善法》出台后,慈善信托一直是行业前沿的热议话题。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针对《慈善信托在家族财富传承中的应用》课题,对家族慈善信托的运营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课题负责人蔡概还主任委员在分享中指出,“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相结合,可能成为一种主流的财富管理发展方向,实现家族信托与慈善信托的双重目的。”

在分享中,蔡概还提出了我国家族慈善信托发展模式的顶层设计,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探索模式为在家族慈善信托项下设立一个家族信托、一个慈善信托,两个信托并联排列。委托人为高净值客户,受托人为信托公司。其中的慈善信托,可以解决家族信托中无法解决的慈善需求。慈善信托仍需作为一个独立的信托向相关民政局进行备案。“此类信托既能满足高净值客户在家族传承端的需求,又能满足客户在慈善精神传承方面的需求。”蔡概还分析说。

第二类探索模式与之不同,该模式会首先设立一个家族信托,因家族信托存续时间跨度很长,短期内不可能处置全部的资产,在家族信托资产处置到达一定的时间节点且基本完成家族财富传承意愿后,用家族信托遗留下的“残值”再成立慈善信托。这样的做法,既顺利完成了家族财富的传承,又延续了慈善精神,提升了家族企业的社会公信力与美誉度。

第三类模式则为首先设立家族信托,受托人在处置家族信托资产时,绝大多数都会需求资产的保值增值。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将家族信托本金部分或收益部分用于成立慈善信托。

在结论和政策建议上,蔡概还认为,对于未来的家族慈善信托,应当在借鉴国际和国内家族信托与慈善信托业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委托人的需求与意愿,结合委托人自身特点,依托内外部优势,构建适宜自身发展的差异化的家族慈善信托业务模式。

蔡概还特别指出,“目前,我国慈善信托并不存在法律准入性障碍,但慈善信托在家族传承中仍然面临细节性的法律问题、行业问题等,如税收优惠制度,信托财产登记,财富管理机构管理经验不足等。”

课题也就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就宏观政策而言,课题组建议我国应当完善慈善信托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监管职责;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拓展信托财产范围;建立慈善信托信息系统,增加信息透明。对信托公司而言,应该建立专业的团队并促进家族慈善信托知识的普及,从而扩大家族慈善信托行业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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