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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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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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沪法院审理消费纠纷案件21137件

网络购物纠纷案升至1053件

青年报记者 钟雷

本报讯 昨日,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上海法院消费者诉讼维权案件审理情况。2015年至2017年,上海法院审理消费纠纷案件共70838件,其中网购、精神体验类消费纠纷数均逐年增加。而在新兴的共享经济领域,上海法院也积极研究,力求用司法促进新经济发展。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法院2015年至2017年分别审理消费纠纷案件25563件、24138件、21137件。随着消费模式的转型发展,网络购物消费已成为重要的消费方式,网络购物在给消费者带来便捷、优惠购物的同时,也对产品质量监管、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上海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此类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2015年为265件,2016年快速增长至612件,2017年更是跃升至1053件。

另外,涉及食品药品的纠纷每年在600件上下,数量相对较为稳定,主要集中于食品包装标注不规范、已过保质期、进口食品未经检验检疫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体验类消费纠纷呈增长态势,消费者维权领域从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向追求消费品质、消费安全方面延伸,从传统的实物类消费向体现个人情感体验的精神消费领域扩展,如旅游合同纠纷近三年受理的数量分别为301件、672件、751件。

近年来,出现在共享经济等各种新领域中的消费纠纷不断涌现,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挑战。杨浦法院开展关于共享单车的法律问题研究,金山法院开展网约车的疑难问题研究,从而确保审判既充分保护消费合法权益,又有效引导消费新模式的健康发展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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