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昨天,《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实施研讨会暨《<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释义》编写启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来自市人大、市教委、市法制办、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二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通过,一共有五十二条。条例明确高等教育“应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规定政府支持保障措施,促进青年教师更好发展,在人员编制、收入分配等方面赋予高校更进一步的办学自主权。《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参会专家一致认为,新时代背景下,条例的正式实施,必将提升本市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五个中心”建设、服务上海卓越全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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