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文体

上一版  下一版   

 

2018年01月13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进入公版领域后打赢第一场官司

傅敏版《傅雷家书》属“知名商品”

青年报记者 郦亮

本报讯 傅雷的作品在2017年进入了公版领域,不过除了那本为人们所熟知的由傅雷之子傅敏编的《傅雷家书》外,还出现了很多不同版本的“傅雷家书”。就在人们以为《傅雷家书》至此可以不经授权随意出版的时候,傅敏将推出了汇编本《傅雷家书》的中国文联出版社告上法庭。这件事因为具有典型性,所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同名作品容易误导读者

事情是这样的: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了由高山汇编的“傅雷家书”,虽然也叫《傅雷家书》,但是与傅敏版的《傅雷家书》内容有很多不同。其中有一半是新增加的内容,但是这仍然激怒了傅敏。他在诉状中说,《傅雷家书》作为单独书名使用,在该系列中已经约定俗成为具有特定内容、特点结构的家书精选本书名,中国文联出版社未经傅敏同意擅自删改选编《傅雷家书》,擅自增加与家信无关的傅雷其他作品,并已与《傅雷家书》相同书名进行出版发行。其行为误导了读者,属于不正当竞争,也侵犯了傅敏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此事一出,立刻引发了热议。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既然傅雷的作品已经进入了公版领域,那大家都可以不经授权出版。事实上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想法,一些也已经出版了《傅雷家书》的出版社对此事显得很关切。

《傅雷家书》属于“特有名称”

最终,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国文联出版社立即停止在涉案图书上使用《傅雷家书》书名及印刷发行,并赔偿原告傅敏经济损失10万元。法院认为,文联版《傅雷家书》书信及文章选取的全部是傅雷所作,较傅敏版《傅雷家书》增添了傅雷关于生活的感悟、艺术的理解等方面的文章以及部分书信等新内容,图书的结构体例与傅敏版《傅雷家书》按照书写的年代分类亦不同,具有独创性。两个版本的《傅雷家书》都是独立作品。

但是,傅敏版《傅雷家书》经过权利人近30年的宣传推广,存在数量庞大的阅读群体,在中国境内具有极高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悉,属于法律规定的“知名商品”。“傅雷家书”作为图书名称亦同时与傅敏版《傅雷家书》作品建立起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具备了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构成了法律规定的“特有名称”。基于傅敏版《傅雷家书》图书具有极高知名度、作为图书名称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涉案图书的行为易造成与傅敏版《傅雷家书》图书之间产生混淆,故文联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