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财经

上一版  下一版   

 

2018年01月11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保险“开门红”不及预期

期间所销售保单保障属性显著偏低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本报讯 新年开年,保险公司都会将 “开门红”活动作为一个销售节点,不过,今年首周不少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保险公司“开门红”不及预期。

监管从严使得快返型产品消失

据安信证券分析师赵湘怀分析,主要原因在于快返型产品的消失以及大单减少,带来人均产能中件均保费的下降。一方面,“134号文”等政策文件落地使得快返型产品消失,第二方面,理财产品收益率提高削弱了开门红产品的吸引力,第三方面,货币政策收紧挤压了保险市场的需求。

根据“134号文”要求,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两类,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监管从严使得快返型产品消失。

不过,市场也有观点认为,以往宣传推广以及销售推动力度相对较大的“开门红”活动其实改变了险企销售节奏,国信证券分析师王继林统计了2010年和2016年行业保费在月度之间的占比情况,其中2016年保费分布更为明显的集中于1月份,但其实保单的实际销售或达成意向的时间早于此,险企只是通过对保费确认时间的控制来人为改变保费收入的时间分布。

王继林以此表示,“开门红”实际意义不大,因为以往“开门红”期间所销售保单保障属性显著偏低,寿险公司全年销售节奏演变为“开门红”和准备“开门红”两部分,影响产品销售的连续性,而以往险企对“开门红”的过度竞争导致整个行业对低保障类产品投入了大量资源。他认为,市场对于今年“开门红”低于预期的归因上,比如目前较高的利率水平,以及去年的高基数和2017年10月快返型年金险停售之前的“突击”销售对于潜在客户的提前覆盖,但实际上两者具有完全不同的影响逻辑,对未来销售趋势的判断上也会得出显著不同的结论。但如果从对行业前景还是公司价值的判断上,“开门红”活动都不是重点。

“开门红”保费占比过高不理性

“开门红”保费占比过高的这一结构,本身是否存在不理性的一面。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此前发布消费提示称,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开门红”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利用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诱导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谨防风险,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

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在发布的报告中也提及了这些现象,称保险公司“开门红”存在问题逐渐显露,“开门红”一直以来是保险公司历年全年销售工作开展的重点,近年来随着保险公司“开门红”的愈演愈烈,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主要包括普遍存在的销售不规范现象:过度规模导向导致恶性竞争:“开门红”保费占比过高,全年分配不合理以及产品导向而非客户导向,价值率相对较低等。

未来“开门红”何去何从?缴文超认为,由于产品形态的改变使得客户接受程度出现分化,而强监管下销售将逐渐规范的同时也可能伴随着对保费收入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利率上行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对利率的敏感性要低于各类理财产品,在收益率上不具有优势。全年来看保费收入更多要靠续期业务的拉动,其判断监管的意图在于整治一直存在的销售不规范现象以及“开门红”期间过分的规模导向和恶性竞争,因此未来“开门红”期间保费收入占比或有下降,但对于内含价值的增长无须担心。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