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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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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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全市将试点长期护理保险

青年报记者 陈晓颖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本市日前修订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也就是说,在本市年满60周岁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范围内,经申请且评估定级的失能老人可选择社区居家照顾、养老机构照顾或住院医疗护理,并享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可自主或由代理人至居住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选择适合其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人需要统一评估,经制定单位评估后,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失能老人,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结算护理费用。

记者了解到,长期护理保险有三类不同的护理服务模式:第一类是社区居家照护,指护理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为居家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第二类是养老机构照护,指养老机构为住养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第三类是住院医疗护理,指为在承担老年护理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中住院的参保人员,提供住院医疗护理的服务。

对于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本市规定了42项具体服务项目,分为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两类,如头面部清洁梳理、沐浴、协助进食/水、排泄和失禁的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鼻饲、造口护理等。这些服务项目,失能老人需求多,又适宜在居家和养老机构开展,较为安全。社区居家照护每周上门服务时间为:评估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周;评估等级四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周;评估等级五级、六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7个小时/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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