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6年7月28日傍晚,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接报案人称,她女儿在老师钱某(化名)家中补课时,被其采用强吻、摸胸部等方式猥亵。接到报案后,侦查人员立即开展调查。一周内,民警在某培训机构内将犯罪嫌疑人钱某抓获。2016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钱某以强制猥亵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这是上海市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件。 日前,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工作启动仪式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它标志着全国首个特定行业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禁止从业机制正式启动。 今年4月以来,闵行区检察院分别与区综治办、闵行公安分局、闵行法院等职能部门以及闵行教育局、闵行民政局、闵行文广局、闵行体育局、闵行卫计委等主管部门深入沟通协调,就加强入职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具体机制达成共识。7月初,相关职能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确立了加强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行业入职审查的制度框架。闵行区内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游乐场所、体育场馆、图书馆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均纳入到应当加强入职人员审查的领域。 根据试行办法,受限人员范围包括实施了强奸,猥亵儿童,组织、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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