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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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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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车自残咬交警 妨害执法被刑拘

青年报见习记者 钟雷

本报讯 因为急着回家陪孩子,青浦一男子将非机动车驶入了机动车道被交警拦停。但男子接下来因不服交警处罚,接连出现抢车、自残、咬伤交警等系列行为。虽然最终肇事男子被制服,但他面临的处罚也从罚款50元,变成了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6日上午8时许,青浦交警唐晨浩在徐泾镇明珠路诸陆西路附近执勤执法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民警当即上前将其拦停,对驾驶员胡某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就其驾驶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同时通过现场PDA比对,民警发现电动自行车车牌与车辆信息不符,有盗抢嫌疑,准备对车辆予以暂扣处理。

不料,民警执法期间,胡某却试图抢夺被扣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但被执法人员制止。

随后胡某突然情绪失控,拎起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连续砸向地面,还试图用头撞击地板自残,并高喊“我不活了,我死给你看”。唐晨浩见状立即上前阻止,反被胡某一口咬伤,警用设备也被撞坏在地。最终,现场执勤民警与随后迅速赶来的增员力量一同将胡某控制并带到附近的派出所后,胡某情绪才平稳下来。

在看守所内,胡某坦言自己十分后悔。据悉,当天胡某刚完成夜班保安工作,正赶回家准备陪孩子,图方便便驶入了机动车道。“我上下班比较远,骑电动车要50分钟才能到,一听民警要扣我车,我就急了,所以才会有过激的举动。”他还称,电动自行车的牌照是花100元托卖车的人上的,自己对套牌一事并不清楚。胡某表示,遇到民警执法时自己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觉得跑了也没事”,事后自己感到很后悔,并希望受伤民警没事。

目前,胡某已因涉嫌构成妨害公务,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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