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城事

上一版  下一版   

 

2017年08月10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高架出事故“应撤未撤”将被扣车

7月以来共查处45起 警方荐用“快处易赔”

青年报见习记者 钟雷 通讯员 李根

本报讯 市民驾车在高架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车辆可以移动但未撤离现场,对道路正常通行会产生影响。本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对高架道路上发生轻微事故后“应撤未撤”的事故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以外,还将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中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据统计,7月份以来,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架支队共查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违法行为共计45起。其中,有多起事故依法被民警扣留车辆待进一步调查处理。例如,7月28日12时25分许,高架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指令,延安高架南侧近虹许路上匝道处发生了一起两车事故。位置正好在虹许路上、下匝道之间,严重影响了车辆正常通行。民警第一时间拨通报警人电话,要求双方当事人拍照尽快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十几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而此时双方当事人仍停留在事故发生地点,后方车行缓慢。民警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两辆车均采取了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据警方介绍,目前仍然有少数的符合“快撤”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做到轻微物损事故“快处快撤”,据分析,主要是担心撤离现场后“讲不清楚”,从而影响赔偿。因此滞留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警方提示]

“快处易赔”是上海公安交警部门与保险部门联合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一旦遭遇交通事故,当事人就可以打开“上海交警APP”,找到“快处易赔”界面,按照上面的步骤引导拍照固定证据。按照目前的实践,一般来说发生事故后双方下车拍摄照片耗时大约3分钟即可完成,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再补充相关信息,大约耗时2分钟。由于这一系统直接连通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部门,当事人无需再提交其他纸质证明,双方也只需在最后资金结算环节再碰面,其他都可以在网上解决。因为系统连接,信息周转快,目前使用这一方式最快只需40分钟即可获得理赔,一般来说两天左右即可完成理赔。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