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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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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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发行新规出台近半年

今年已有四只公募基金募集失败

青年报记者 孙琪

本报讯 公募基金募集寒冰期依旧未过,日前,国金基金公司公告,国金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的基金合同不能生效,这也是今年以来第四只募集失败的公募基金。

监管新规影响显著今年多只基金募集失败

公开资料显示,国金鑫金灵活配置的募集期原本定为4月28日至5月23日。此后,该产品分别于5月23日、6月17日分别发布了延长募集期的公告,但延长募集期,仍未能改变该基金募集失败的命运。截至2017年7月27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该基金因未能满足《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的条件,因此宣布《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国金鑫金灵活配置募集失败并非个案。今年4月29日,嘉合基金公告称,旗下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暂不生效。而这是公募基金业19年来首例新发基金募集合同未生效的案例。此后,诺德天利、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安享18个月定期开放2只基金相继宣布未能募集成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放式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满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即可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但公募基金2亿份额、200人的门槛执行多年,公募界并未发生上述情形。

今年公募界罕见频现募集失败和暂停发行的案例。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或与3月17日出台的基金发行新规有直接关系。根据发行新规,基金产品中单一客户持有占比需低于50%。可能公募基金在筹措到单笔大资金之后,在短时间内很难再找到另一笔资金量与之匹配的资金从而满足单一客户占比低于50%的要求,无奈放弃成立新品。

基金新品发售不易存活也不易

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募集的新品损失应该不大。

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果募集期限届满还没能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资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此外,在基金募集失败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期间为基金募集支付的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在资金压力下,公募基金新品成立不易,成立后日子也不好过。据统计,截至8月7日,今年以来已有36只基金公告清盘,清盘数量再创出历史新高。有消息称,部分基金公司为了尽快消化“壳”基金而出新招,先成立,随后就准备清盘。今年清盘的基金中,有多只从成立到清盘的间隔时间不到1年,间隔时间最短的甚至不到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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