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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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0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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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鼓励科研院所与科技中介“合伙”

青年报资深记者 郭颖

本报讯 市科委鼓励科研院所与科技中介“合伙”。近日,由市科委会同市教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委办局研究制订的《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推出了系列政策,重点保障科技服务机构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桥梁”的作用。

据悉,上海化工研究院与上海迈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以“合伙人”的形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模式。截至目前,已有 24个技术项目成功对接。例如,为永久牌自行车与化工研究院“牵线”,对接了“未知物塑料成分分析”技术。

上海化工研究院副院长陈保华表示,“合伙”后,双方将盘活化工院的技术优势与迈科技的市场优势,实现技术、企业、平台三方的互利共赢。“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政产学研用金介’7个环节缺一不可,迈科技作为‘介’,在统筹与联合另外6个环节方面非常重要。”

“这是一个典型的科研‘航母’跟提供智力服务初创企业的合作,也是《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落实的成功案例,迈科技充分利用化工院的技术资源与研发力量,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市科委创新服务处处长陈宏凯形象地打了个比方:化工研究院像“育婴室”,其他产业企业是“婴儿”,而迈科技则是“奶源”。

据介绍,根据《行动方案》,上海今后将进一步鼓励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形成引导创业、培育试点、重点示范的梯度化政策支持路径;推广科技创新券政策工具,引导企业创新需求、培育科技服务市场,保障科技成果所有者和需求者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得到专业而有效的服务;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人才培养体系、激励机制,探索技术经纪人梯度化培养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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