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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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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追踪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违规拆除后续

近日,上海静安区巨鹿路上一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被完全拆毁改建的消息一经媒体曝光,立即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尽管静安区已经介入调查,并要求业主对建筑进行复建,但在专家看来,也许保留遗址反而更能警醒后人。青年报见习记者 钟雷

施工近半年 老洋房面目全非

巨鹿路常熟路路口,一片绿色的“帷幕”十分突兀,不同于周围鳞次栉比的老洋房,绿色帷幕下隐隐透出钢筋结构的建筑。不久前,有媒体曝光了静安区巨鹿路上一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被完全拆毁后改建为疑似现代风格的建筑,引起了了市民广泛关注。

昨日青年报了记者在现场看到,位于巨鹿路888号的涉事建筑已经停止施工,但外侧的“绿幕”仍然存在。由南侧望去,建筑外围大门紧闭,院墙有一人多高,无法看到里面的情况。而从北侧望去,可以清晰地看到被包裹在绿色帷幕下的尖顶钢筋结构建筑。

附近居民包先生则表示,起初施工方只是将房屋的瓦片掀掉,以为只是翻修,但后来发现墙也被敲掉了。在与涉事建筑一墙之隔的小区内,小区居民居师傅表示,今年年初就发现对面的老洋房围起了绿幕,一个多月前北侧绿幕拆下后才发现里面已经面目全非。附近一家拉面店的店员的说法也印证了居师傅的说法,称今年1月份就发现建筑已经开始施工,“施工快半年了,没见有什么人来制止过。”居师傅认为,这样的暴力施工对建筑中蕴藏的历史文化价值带来了极大破坏,令其十分痛心。

改建需审批 擅自拆除涉嫌违法

在上海市住建委官方网站公布的“上海市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名单里,巨鹿路868-892号赫然在列。现场868号所悬挂的优秀历史建筑铭牌显示,这批洋房于1930年建造,为英式双毗连花园住宅,砖木结构,共12幢,沿路排列,南面设大花院,北面有小院,单体为假三层,红瓦坡顶。巨鹿路888号就位于该历史风貌保护区内,于1999年被上海市政府列为上海优秀历史建筑。

有石库门研究专家指出,巨鹿路868至892号一排12幢花园住宅,均为建筑师邬达克设计。此次施工已经完全破坏了原本的老洋房结构,新建部分如果没有经过规划和房地等部门正式审批,就属于违建,应当追究责任。

据媒体此前报道,巨鹿路888号老洋房在2016年以8000万元的价格被转卖,目前产权人为一名留学海外的“90后”女生。有知情人士称,今年5月中下旬相关部门收到举报后才发现这幢建筑被拆,但一直未能联系上业主,也进不了门。有市民指出,即使联系不上,职能部门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阻止继续施工。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历史建筑保护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建有优秀历史建筑巡查监管网络,要求各区每个月上报巡查监管的情况,但主要工作落在各区房管部门身上。对方表示,在巡查监管网络执行到位的情况下,如此长时间都没有发现这幢建筑被拆掉并不应该。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的优秀历史建筑如果想要拆除重建或平移,必须经过市政府的审批。如若想进行修缮,需在建筑面积、外立面、主体承重结构“三不变”的前提下,再经过上海住建部门的审批;如果上述三方面有变化,则必须在经过住建部门审批后,再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

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由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并可以处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三到五倍的罚款。根据《上海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能没收实物的,按市场价没收违法所得;拆除或者没收后仍未完全消除影响的,处建设工程违法部分造价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尽管据报道静安区已经要求涉事业主对建筑进行复建,但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此事影响较大,处罚上应认定其违法,不能仅仅以复建作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专家]对待历史建筑不能“我的地盘我做主”对待历史建筑不能“我的地盘我做主”

[专家]

对待历史建筑不能“我的地盘我做主”

对于此次老建筑被毁一事,上海老建筑文化研究专家,《与邬达克同时代》作者王唯铭先生直言,这样的行为“不可饶恕”。对于区政府提出的复建要求,他认为意义并不大。

“建筑的历史和审美价值存在于其本体中,复原外观并不能恢复其中蕴藏的历史文化价值,就好像绘画的赝品的价值永远不及原作。”王唯铭坦言,从某种程度上说,复建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针对网传的涉事建筑业主为90后,王唯铭指出,此次事件反映了对认知城市历史不足的问题。“我们应该重新建立一个价值坐标,认清只要建筑被认定为历史保护建筑,那此类摧毁行为就是‘不可饶恕’的。”另一个让王唯铭感到不安的问题是事件中反映出的资本力量的不断膨胀。“现在很流行一句话叫‘有钱任性’,这次的案例就充分体现了这种放肆的金钱观,当一个人拥有了很大一笔财富,远超过社会平均的物质力量,就会变得肆意妄为,对这一类的意识形态应该形成一定的批判。”从头到尾,涉事业主似乎都本着“我的地盘听我的”的想法去实施了拆除,但王唯铭强调,像这些记载着城市历史的建筑,即便你用巨款买下,它依然不仅仅是属于你的,而是属于全社会的。

但错误已经犯下,他强调,人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不要让类似的错误重现,全社会应该重新认知眼前的世界,理解即使再有钱,也应该对历史、对文化充满了敬畏,从而谨慎地使用手中的物质力量。“如果放肆使用,可能就是对时代的记忆、对城市历史带来伤害。”他指出,很多人还没意识到保护历史老建筑应该达到怎样一个高度,只存在一种感性的认识,并未提升到很高的高度,这让王唯铭感到很“不安”。

回顾历史,上海此前也发生过优秀历史建筑被违规拆除的事件。例如,2003年,位于徐汇区的逸邨4号被业主擅自拆除,随后被主管部门责令将房屋复原,涉事业主被处以210万元罚款。

当然,十多年过去也有进步的地方。据王唯铭回忆,十多年之前类似拆除历史建筑的事件比比皆是,但往往无人问津,此次事件一经曝光即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体现了人们对历史文化建筑认知的与时俱进。“我们希望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但已经发生的破坏行为也无可挽回,没准将遗址留着反而更能警醒后人。”

■A06-07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