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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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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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车辆租赁类投诉显著增长

青年报见习记者 钟雷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刚刚过去的清明假期期间,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66件(投诉335件、举报31件),同比基本持平,其中网络销售类投诉占投诉总量53%,车辆租赁类消费投诉较去年同期增长2.6倍。假日期间,中心未接到与清明祭扫相关的消费投诉。

根据市工商局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清明假期车辆租赁类消费投诉较去年显著增长。据悉,假期期间12315中心接到车辆租赁类消费投诉18件,较去年同期的5件增长2.6倍。主要涉及共享单车及轿车租赁服务,具体反映租车押金给付与退还纠纷、经营者擅自取消租车订单、租赁车辆存在性能故障、“款到车缺”等问题。如4月2日,消费者袁某来电称,接受某公司提供的共享单车服务并支付押金299元,经营者承诺服务终止后2至3日内退还押金,但拖延10多日仍未退还。消费者周某来电称,向某租车公司租赁轿车并支付605元租费,钱款到账后经营者却迟迟未提供车辆。消费者贾某反映,花1180元租赁的轿车在驾驶途中出现故障,影响了出游行程,与经营者交涉,对方只同意补偿100元代金券,令他不满。

假日期间,12315中心还接到网络销售类投诉178件,占投诉总量53%,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主要涉及网购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等消费纠纷,投诉内容主要为网上经营者售后服务延滞、未及时履约践诺、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网购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及7日无理由退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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