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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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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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认房认贷”房东谈价更“随和”了 业内推测:新政效应或明年显现

青年报见习记者 钟雷

    昨日,前往浦东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业务的人数寥寥。

    青年报记者 张瑞麒 摄

青年报见习记者 钟雷

本报讯 11月28日晚,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商业贷款方面,收紧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同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同步调整。

政策出台后,记者走访发现不少房产中介、房东和买家的心态都产生了变化。

“认房不认贷”新政出台

此前,上海对于首套房的认定采取的是“认房不认贷”,居民在申请商业贷款时只需满足家庭名下本市无住房这一个条件。而自2016年11月 29日起,除了需满足本市无住房外,还需要同时满足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无商业性贷款记录,无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才能视为首套房对待,即“认房又认贷”。同时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同时此次对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此前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可以参照首套住房执行的政策,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房产交易大厅相对平静

昨日上午8时30分许,记者来到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5楼的预检大厅门前近30名市民正依次排队办理手续。据门口的保安介绍,此次新政出台缓冲期较短,因此没有引起大规模购房潮,仅在28日下午曾短暂出现一波办理高峰。“相比十月份中旬时的火爆场景,这段时间平静不少。”

记者随后来到4楼的受理大厅,相比5楼,这里的人较为密集,多名保安在现场维持秩序。新政“认房认贷”后,如何界定是否有贷款成了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咨询窗口前也不时有市民询问新的信贷政策,“婚前一方外地贷款记录,结婚后在上海买房属于首套还是二套?”、“与父母名下共有一套,自己名下一套,再去买房算二套吗?”记者试着就上述问题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但对方表示相关问题需咨询银行相关部门。

记者询问了正在排队的市民是否知道前一天发布的房产新政,许多市民都表示听说了。“今天来交易中心的都是早就签好了的,今天只是来办后续手续。所以没太关心新政。”市民刘先生今年10月份完成了首套房的网签,昨天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对于政策的调整,市民薛女士称自己早有准备,“上个月看中房子之后赶紧就买了。”薛女士今年十月用家中两套房屋中的一套置换了一套大面积的三房,属于非普通商品房,支付了七成首付款,花去了两百多万元。

中介忙着向客户解释新政

新政出台后,房产中介也立即启动新政“消化”模式。11月28日晚上9点半,新闸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门店内,员工们都对着手机,静静地翻看消化着新政内容。“新政对我们有影响,我们工作人员都在打电话与老客户解释。虽然新政刚刚出台,但不少房东心态已出现变化。”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和房东谈价钱比较困难一些,今天打过去他就说你先过来看,看中了价格慢慢谈。”此次受影响最大的是那批正拟交意向金,但还未网签的客户。有些客户因失去了首套资格,手中资金不宽裕,有可能因首付不够而解约。对方表示,临近年底房产交易市场本来就是淡季,新政一出,房东和买家更有可能进入博弈的状态,房屋成交量和价格的变化或在明年方可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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