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还是不抢?”工作日上午10点左右,杨海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接下来,他的不好意思就转化成了庆幸:当天下午,公司下发一纸处罚通知,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
公司属于特殊行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全,容不得一点马虎。上班抢红包的还是公司中层,怎么带员工?
董事长大可不必“以恶制恶”,从德从善、循规蹈矩才是管理的基础。
员工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公司付了工资福利、提供了工作条件,员工在上班时间应当工作优先。不管受到多大的诱惑,上班时长时间干私事是不对的。
上班抢红包违规,上班发红包是否也应该接受同样的处罚呢?无论从事任何行业,都需要专心,都需要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