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站以合作拍摄为由,多次联系19岁少年@NIKOEDWARDS窃取其团队追气球拍摄地球的创意。最后,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拍摄并发布了某交友APP商业广告短片。近日,视频网站已发表道歉信,表示“标题重名,故事类似,照片高度相同”但“在法律范畴内尚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
少年不可欺,掠取剽窃知识产权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申明有一种“熊孩子拿了糖就快闭嘴吧,别管这颗糖是甜的、酸的,还是啥味的”的霸气。
少年说,6000元你都不给我。大家当然向着少年。但是后面又是差旅费,又是设备留用,19岁的少年不简单啊。
走法律途径一定要提供足够多的往来信息资料,不要去死磕网站,找个人麻烦,因为现在中国大多数网站是分别包出活给制片,以后和国内影视公司合作记得先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