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女性生完宝宝后,晚上频繁起夜照顾宝贝,白天还要按时上班,想兼顾家庭和工作真的很难。而且,孩子在3岁前是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你怎么看?
假如妈妈全职抚养,可能促使爸爸失职。建议增加产假期间妈妈的津贴,产假1年左右较好。
1、初生三年的亲子陪伴将影响终生。2.收入损失大还是孩子心灵空洞伴随终生损失大?3.女性的职业身份必须高于母亲身份吗?4.女性必须工作和女性有权选择,哪个是女权?5.至于企业成本、女性重新就业等操作层面,是否可以采取积极措施?
产假休3年是不可能的,没有公司能承担的起,最后导致的恶果就是未育女性找不到工作或者强行规定女性在职期间不得怀孕,一怀孕就调离到最差的岗位逼你辞职(别奇怪,现在这种公司有一大把)。合理的做法就是把产假延长至6-12个月,其间补贴由丈夫所在单位、本单位和社会保障三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