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时代,只需随手拍,轻松点,什么都可以在网上一览无余,并以秒杀的速度传播。近日,上海、杭州、宁波、温州等多地女性在网上讲述了她们乘地铁或公交车时遭遇“咸猪手”的经历,引起人们关注。
→每个公民都有自救的权利,这是人权的一部分,网友出于正义感、没有恶意,拍摄这种照片的行为也是一种见义勇为。
→你说他是“咸猪手”,如果对方不承认,反说你侵犯了他的名誉权,把你告上法院,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公交车、地铁那么挤,有的人也是无意碰到别人,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就被扣上“咸猪手”的帽子,在网上被“人肉”;如果正好碰上升学、升迁,要是被老师、上司、同事看到,那就悲催咯!
→晒“咸猪手”也应有度,要区分被拍摄者是否有主观侵犯他人的恶意,否则有可能反被告侵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或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