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丝为谁穿
猫小姐晒太阳游走时尚的文艺青年
虽然严寒依旧,但蕾丝已经“热”到不行。
以Rachel McAdams和Nicole Kidman两位同穿Collette Dinnigan 2012春夏蕾丝礼服的大撞衫开始,蕾丝的全明星之风就没消停过。连哈利·波特的女神,艾玛小姐,也于近日身穿Valentino Pre-Fall 2012的蕾丝红裙,搭配Christian Louboutin的尖头高跟鞋亮相酒会。
而说到2012巴黎高定时装周,蕾丝元素更是被发挥到极致。Valentino和Christian Dior,甚至买断制造商的某几款面料,独家定制属于自己品牌的华服,做工之繁复、价格之高昂令人咋舌。Versace 2012春夏系列的作品,更是在透明的蕾丝镶嵌了璀璨水晶,奢华至极。
蕾丝啊蕾丝,说白了就是镂空,在各种面料上,进行各种图案的镂空。
很多女人喜欢蕾丝,也有很多女人不爱甚至厌恶。穿蕾丝实在需要气质。凯特王妃有一件黑色蕾丝长裙,穿着艳压全场,柔美的花形与半透明的质感,实在美!现如今除了她,应该无人再能把优雅和性感平衡到这个境界。
但男人却无一例外的全都喜欢(尽管很多男同胞未必承认)。道理很简单,这些洞洞眼,在遮掩和暴露之间欲说还休,给人无限遐想,朦胧之间,暧昧指数激增啊!在一定程度上,蕾丝对男性的诱惑,和制服不相上下。
曾经我的小店里有若干蕾丝背
心,因个人觉得很丑,就一直扔在角落里。说来也奇怪了,每逢有携带男友来逛店的姑娘,其男友必定会把这款背心翻出来,叫女友买回家。姑娘们虽然脸上露出“嫌边”的神情,但还是乖乖地将小背心收了回去。
看多了看久了,不禁思量:女人穿衣服,自己的审美喜好是一回事,考虑身边伴侣的品位和眼光,又是另一回事。如果有一天,你的某位好友,一贯中性帅气风着装的她,忽然也蕾丝起来了,千万别惊讶,很有可能她恋爱啦。
忽然想到了袁立,这位霸气外露的“上海王”,总是头发短短地贴着头皮,永远知性干练冷静的模样,有句很赞的格言是“做人我不喜欢聪明算计一词,我崇尚智慧!”也就是这样一位“大女人”,在第14届华表奖的红地毯,全透视的黑色蕾丝长裙HIGH翻全场,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惊掉了下巴。后来呢,大家都知道了她找了一个老外男伴,还是80后,再回想起她曾经的透视装,似乎也合情合理了。人家就是穿给某人看的。
其实蕾丝是个古老的词语,灵感来源于欧洲十六、十七世纪的礼服、新娘婚纱以及复古餐布的精美花边。原本是个梦幻美好的概念,演变至今实在有些变味。与其说现在的蕾丝华服是设计给女人的,还不如说是为了满足男人而定制的。
明天,你穿不穿蕾丝?为自己穿,还是为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