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的苹果平板电脑IPAD,如今在中国遇到了大麻烦。日前,由于苹果公司iPad商标一案败诉深圳唯冠公司,部分地区已开始下架苹果iPad。一旦二审败诉,苹果不仅要支付给唯冠一笔巨额侵权费用,还将面临回购IPAD商标或是将产品改名的命运。
据了解,2000年,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另一家子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9年,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2010年2月,英国IP公司又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
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纠纷的焦点在于,台湾唯冠的那次商标转让,是否包含深圳唯冠?对此,双方各执一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深圳唯冠: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订,被告深圳唯冠公司没有参与谈判,也没有授权他人处分其商标及订立商标转让合同,且商标转让合同签订人与被告之间的表见代理亦不成立,涉案的商标转让合同对被告无约束力。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审败诉后,日前苹果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业内人士认为,苹果利用在英国设立一家名为IP的公司出面购买IPAD商标,是为了防止自己出面被索要高价。虽然“精心设计”,却“百密一疏”: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湾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
深圳唯冠则表示,如果在中国大陆的官司输了,未来有可能以“合同欺诈”为由,在美国对苹果提起诉讼。因为,苹果利用壳公司低价购买IPAD商标权,本来就欺诈在先,“美国法律对于不透露真实购买意图的虚假购买行为有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