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长宁区发布消息,区民政局已经编制形成了《街道职能事项清单》,并针对委办局和居委会的不同情况,制定了委办局和居委会分别适用的《长宁区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和《长宁区居委会印章使用范围清单》,清单中不但详细列明协助工作的具体流程,涉及的证明样张也一一罗列,清单将成为居委会开展工作的“操作手册”。
据介绍,《长宁区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居委会版包括了协助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等45个事项、144项内容,委办局版涉及了6个联合执行事项及24个相关部门。《长宁区居委会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则包括了居住证明、婚育证明等7个类别,21个具体事项,涉及对接9个职能部门。
区民政局局长章维表示,这一清单的推出,将居委会印章使用范围从原先的80余个事项骤减至21个,使得居委会工作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