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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09月07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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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隧道通车在即 交警昨发布管制措施
见习记者 钟雷

    本报讯 长江路隧道将于9月10日上午8时许通车,作为黄浦江底最大越江隧道,长江路隧道将有效缓解外环隧道的交通压力,改善区域交通环境。交警部门日前公布了长江路隧道通车后的交通管理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自通车之日起至11月18日,隧道禁止货运车通行,11月18日后,禁止大型号牌货运车通行。

    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长江路隧道开通后具体的交通管理措施为:

    1、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后三轮机动车、电瓶车、农用运输车、全挂牵引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拖带挂车的汽车、教练车、悬挂试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通行。

    2、隧道限制高度4.8米,隧道主线最高时速60公里/小时,地面接线道路(长江路、军工路、港城路)最高时速5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最高时速40公里/小时。军工路进出口匝道最高时速35公里/小时。任何车辆非紧急情况不得中途停车。

    3、长江路隧道自通车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禁止货运车通行。2016年11月18日后,禁止大型号牌货运车通行。具体以相关交通禁令标志设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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