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本市一中院和二中院分别举行执行裁判庭成立宣布会。此举标志着沪上执行裁执改革正式启动。
一中院此次执行机构改革人员调配,系根据“裁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原则”将原裁决组从执行局内设机构中划出,以此为基础组建执行裁判庭,负责诉讼程序中的涉执行诉讼审判及执行程序中的执行裁决。在现有司法警察体制内增设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执行警务保障。执行司法警察大队隶属司法警察部门统一建制,派驻执行局,执行工作任务时服从执行部门指挥。
一中院院长陈立斌表示,此举作为上海一中法院执行体制改革工作的开端,是裁执分离工作的第一步,后续还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推动执行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执行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并举全院之力形成执行工作合力。
二中院院长顾伟强院长介绍,执行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扫清执行难“拦路虎”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