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青年报记者从上海高院获悉,自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以来,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9877件,同比上升78.8%。在2015年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中,行政机关败诉率为4.6%。行政长官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67.2%,各区县相比,松江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最高。
据了解,自去年5月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截至今年4月30日,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9877件,同比上升78.8%。案件激增,为了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1011件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对于征地拆迁、劳动保障及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涉民生案件也加大了协调和解力度。一年来,上海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8934件,同比上升72.4%。
在2015年的5382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247件,败诉率为4.6%。“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被诉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证据不足等几个方面。如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个别行政机关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个别行政机关未履行或超期履行答复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