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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04月19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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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在幼儿园建绘本馆引发争议
童书馆少些铜臭多些书香是正道
青年报记者 郦亮

    童书馆的模式究竟合不合理值得大众探讨。

    本报讯 作家和出版社进学校卖书一事已经很敏感了,最近一种出版社在幼儿园建绘本馆的行为又引起了人们的警觉。家长担心,幼儿园将沦为出版社童书的展示厅,这种变相的卖书行为将使得商业完成对于幼儿园的占领。出版社进驻幼儿园到底合理不合理呢?青年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出版社纷纷“进驻”幼儿园

    在童书市场大热,学龄前儿童读者成为各家出版社争夺的焦点的时候,出版社“进驻”幼儿园最近渐渐蔚然成风。著名的少儿图书出版机构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旗下有一家世纪童书馆,这家童书馆最近在一些幼儿园开设了三家分馆,向孩子们陈列自己出版社的童书,并且不定期地开展故事会活动,进行阅读宣传普及。

    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社一家之举。上海有一些以推出童书或教辅书著称的高校出版社,也开始向幼儿园挺进,纷纷在幼儿园设立绘本馆,而打出的口号是“让教师和孩子有机会接触优质图书”。当然,绘本馆里的“优质图书”都是由这些出版社自己的书,其他出版社的童书是没有机会呈现的。

    现在出版社在幼儿园开设绘本馆之所以如此流行,从出版社的角度来说,这是向孩子直接推荐产品的最好的机会,可以给品牌带来更多的“辐射和影响力”。而从幼儿园的角度来说,建立绘本馆,大多只需要幼儿园拿出一块地方,其他如图书、装修,甚至讲座人员都由出版社掏腰包解决,既提高了幼儿园的文化氛围,满足了上级要建立阅读室的指标规定,又不会花多少钱,这何乐而不为呢?应该说,出版社“进驻”幼儿园是两情相悦的事。

    校园怎能成为“私家橱窗”?

    可是出版社和幼儿园这种愉快的“合作”,却引起了人们的警觉。作家和出版社到校园“假讲课真卖书”的行为早已被明文禁止。《义务教育法》第25条就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过去作家到校园卖书,老师和学校就同出版社分成,这让孩子和家长都非常反感。可是现在,在法律和法规的约束之下,“假讲课真卖书”又出现了很多“变体”。

    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些由出版社出资在幼儿园建立的绘本馆,很多表面上都是只看不卖,一些活动也是免费的,甚至打上了“公益”的招牌,这似乎是与卖书没有关系了,但出版社如此大费周章,耗费大量人力财力设立绘本馆,其实就是为了宣传自己的图书品牌,变相卖书。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事实是,在这些绘本馆里几乎是看不到其他出版社的童书的,所以即便真的和孩子们分享的童书很“优质”,那也可能让孩子们患上“偏食症”。

    一些幼儿园,尤其是公立幼儿园,本来就是属于社会大众的,现在这么一个公共场所,却成为了出版社的“私家橱窗”,充满了商业气息,这是否合理呢?出版社在幼儿园建立绘本馆,可以说是游走在法律和法规的边缘,这种行为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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