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本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意见》上周末出台,旨在鼓励和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科技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以达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目的。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多所高校研究院、科技处了解到,新政很受欢迎,不少老师跃跃欲试,但因尚无细则出台,高校称尚未开始操作。在同济大学,此前已经有一份《关于加快发展同济科技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法》,明确支持教师可以暂时离岗入园创业。
青年报记者 刘昕璐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带着科技成果离岗创业。政策保障方面,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在创业孵化期3-5年内,保留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保障基本工资待遇,除受到规定的处分(罚)外,每年可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原单位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可以正常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并可连续计算工龄及本单位工作年限等。
对此,许多学校均反映,《实施意见》刚刚出台,还没有具体的细则,牵涉到人事用工方面的衔接,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做法推出。但目前看来,许多理工科背景的教师对此普遍表现得比较积极。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其实一些懂技术的老师此前也有私下带着研究成果在外合伙创业的情况,但因为是个人私下行为不太方便声张,因此这类事情并没有摆上台面说,而如今的实施意见,可以为此行为“正名”,同时,一段时间的“离岗”,能集中精力加速科技创业成果的出炉,为科创中心的建设助力。加上有了政策的明确支持,许多教师、科研人员认为,将对于权利、义务甚至是“工伤”等意外情况也会有进一步权责利的规范,对于发展来说肯定是件好事。
华东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表示,在“离岗创业”方面将等细则出台后予以落实,不过在鼓励创新方面学校已经提出多年。华东理工作为全国6所首批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之一,学校在激发师生的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教师创造活力激发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方面,已制定《关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形成了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整个价值链条形成激励的一系列工作机制。
据了解,在华东理工,学校不直接资助教师申请专利,而是鼓励申请专利与产业应用相结合,专利一旦进入产业,教师可以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激励的上限提取50%的酬金,学校还将另外40%作为团队的发展基金,由教师自主支配。学校鼓励教师创业,支持教师以技术入股。一旦专利技术入股,教师团队即可享有技术股权以及收益的50%~70%,并将其计入科研业绩,这在上海高校中是最高的奖励比例。
2008年至今,学校没有直接资助过一项专利申请,但是学校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经费约占横向科技合同金额的30%,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一直位居全国高校前列,一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大规模推广应用,可带动产业经济成百亿地发展。
而在同济大学,此前已经有一份《关于加快发展同济科技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法》,明确支持教师暂时离岗入园创业。该《办法》主要是对离岗进入同济大学科技园创业的教师提供了一些政策倾斜,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同济科技园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至于如何进一步对接此次的《实施意见》,校有关人士表示将进一步研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