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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03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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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10年70天度假权益 过去7年只用了6天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本报讯 日前,市民奚小姐向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投诉称,其2008年购买10年共计70天的分时度假权益,至今还只成功使用6天。记者现场采访发现,造成如此情况,疑似与奚小姐未按合同约定预定分时度假酒店所致,双方已着手协商解决。

    2008年2月5日,奚小姐与上海御诚旅游产品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诚旅游”)和海南华源置业有限公司签约购买为期10年的分时度假产品,每年享受海南华源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部分客房7天分时度假权益,总价为2.58万元。

    顾客

    10年70天度假权益 7年还只使用了6天

    根据合同约定,奚小姐不但每年可以享有该酒店70天住宿权益,也可以通过御诚旅游客户服务中心及国际交换公司将其拥有的度假权益住宿周交换使用,还享有对这些分时度假权益的赠与、租赁、转让、继承等权利。

    奚小姐称,她2008年签约购买该分时度假权益产品后,即于当年9月向御诚旅游提出交换分时度假产品要求,希望能交换到在欧洲、法国、美国等地的其他酒店住宿权益,被告知换不了。

    双方沟通后,她只交换到在青岛的一家酒店住2天,抵扣的住宿权益为4天。此后,她每年都与上海御诚旅游进行电子邮件与电话沟通,只以其2天度假权益交换到北京一酒店住了2天,而她希望通过对方交换到国外酒店住宿权益,均未能如愿。

    对服务不满意后,他曾被要求联系海南华源置业有限公司。而她联系该公司时,该公司已于2009年就进行了资产拍卖,相应酒店的老板也更换了。即使海南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其想要的解约退款要求仍未能实现。

    商家

    国际交换需提前3个月 顾客并未按约定申请

    采访中,上海御诚旅游有关方面负责人刘女士确认奚小姐购买为期10年共计70天的分时度假权益后,还只使用了6天。

    刘女士解释,奚女士每次向公司提出以其在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的住宿权益交换国外其他酒店住宿要求时,未能按照原定合同约定进行。

    刘女士说着拿出了签约前双方的沟通资料,资料上显示,申请以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分时度假权益交换国外酒店住宿时,需提前3个月至2年向上海御诚旅游申请,有关合同上也明确:“进行国际交换时,需提前(3个月-2年)提出预订”。

    至于奚女士所说向海南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并由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一事,刘女士说:“如果我们知道,肯定会帮你协调的”。

    奚女士也承认向海南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时,没有谈及上海御诚旅游公司。奚女士同时也承认,每次向上海御诚旅游申请以其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分时度假权益交换国外酒店要求时,都只提早一个月。采访现场,刘女士表示,愿意进一步与海南有关方面协调,妥善处理奚女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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