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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7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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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补贴学生志愿者?专家:引入间接激励机制
本版撰文 青年报记者 陈诗松

    “组织志愿者活动,居然先来问有没有补贴,这还是讲求奉献的志愿者活动吗?”说起组织志愿活动的背后种种,很多公益机构总是欲言又止。该不该给补贴,始终是一个争议性的话题。青年报记者在走访中调查了解到,给志愿者补贴已经渐渐成为“行规”,但也成为不少志愿者“理直气壮”的一种需求。这背后,究竟是怎样的现实难题在左右?这样的发展态势究竟是良性还是扭曲?

    本版撰文 青年报记者 陈诗松

    现状

    组织志愿者活动 开口先问有没有补贴

    “周末社区为老服务招募志愿者啦!”邵佳是海事大学的一名学生会干部,他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负责招募和管理志愿者。然而,这几个月来,有件事情总是让他很无奈,每当他通过qq群或是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条志愿者招募信息,很多同学首先问的不是“有没有补贴?”就是“补贴有多少?”

    “现在志愿者活动有很多,很多同学都非常有经验,每次都很积极报名参加,但要起补贴来也是越发‘理直气壮’,好像变成实习一样,有付出就必须有回报,不但需要志愿者证明,还得有补贴才去……”邵佳无奈地说。

    不过,邵佳告诉青年报记者,这些学生这样做,也有自己的原因,“主要是志愿者活动一般都在市中心,而我们学校则在奉贤,每次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路途遥远花费时间长不说,来回路费二三十元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偶尔一次两次倒也罢了,但是要坚持半年一年,加上途中的午餐之类,对有些学生来说,确实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让人家每次都‘倒贴’,确实会有顾虑。”

    “我身边有很多同学刚开始都是一窝蜂地去报名当志愿者,但最后坚持下来的人并不多。部分同学的确是因为‘倒贴’不得不打起了退堂鼓。”邵佳告诉青年报记者,为志愿者发放补贴是组织者自愿的行为,并非所有志愿服务活动都会有补贴。

    “不是说我们志愿者功利,但有些志愿者自己也是贫困学生,‘倒贴’不起,难道因为经济条件贫困就不能做志愿者吗?我觉得组织者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保险、提供餐饮或者发放补贴,是对志愿者权益的保护。当然,对于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志愿者,也可以选择不接受补贴。”海事大学的大四学生汪文对此说道。

    自费增加负担 部分志愿者离开志愿者组织

    “大多数志愿者是出于社会公益心,牺牲了自己的业余时间从事志愿服务。他们要承担车费、餐费、通讯费等费用,有时还会自掏腰包资助有困难的人。如果没有任何补贴,长期下去,经济上不宽裕的志愿者积极性会受挫,甚至慢慢地离开志愿者组织。”沪上一家主推垃圾分类项目的公益机构负责人告诉青年报记者,在该中心官方网站上注册的志愿者累计有6000多人,上述情况确有发生。

    “不是我们不愿意提供志愿者补贴,而是活动经费实在是捉襟见肘。”这家公益机构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很多还在起步阶段的公益机构都需要志愿者来支撑项目开展,但又面临活动经费不足,难以维系志愿者的难题。

    无独有偶,另一家新兴机构上半年开通了服务热线,专门帮助青少年排忧解难。据了解,该热线每天都需要有工作人员接听,由于没有太多经费聘请全职员工,只能到处招募志愿者来坐班接听。这些志愿者有的是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医生、老师等,他们都是利用闲暇时间,无偿帮扶那些在心理或生活上遇到困难的青少年,每人每周轮班一到两次,有时还得工作到凌晨两三点。

    “志愿者每次来接热线都要自己出交通费,有时忙的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该机构负责人说,志愿者们都是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从事这些工作的,本来就很累了,如果再要他们出交通费等费用,就给他们增加了更多负担。长期这样下来,部分人就有些疲惫,因此离开了志愿者组织。

    “为了留住他们,我们现在给志愿者每人每次有20元补贴,虽然真的是无足挂齿,但也算是我们对他们无私奉献的一种态度表示吧。”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除了给志愿者的补贴外,志愿者组织活动时还需要通讯费、印发宣传资料费等,这些费用加起来每年至少需要1万元,“如果不给,志愿者就会流失,如果给了,我们的压力就会很大,目前没有政府来购买我们的服务,我最担心的是这个项目会出于经济压力没法继续开展下去。”

     缺乏保障志愿者队伍单薄 靠大学生“撑场面”

    一家专注于社区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告诉青年报记者,虽然机构开展了很多志愿服务活动,但志愿者的身份仍然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如一些市民仍然认为志愿服务是浪费时间的行为,是没事干的人才会去做的事情。也有部分市民认为志愿服务本身是不需要成本和保障的,因此造成了“志愿者等同于廉价劳动力”的误解。“因为这些原因,很多社区服务组织发展很缓慢,虽然现在很多社区都有社区服务组织,但参与的志愿者并不多。”

    该负责人认为,目前志愿者参与群体较为单一,激励机制也不足。因为很多公益项目在工作日举行,白领很少有空来参与,大多数还是以大学生志愿者为主,结构很单薄,“志愿服务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化的工程,需要有更多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认识志愿服务事业并且积极参与。”

    “部分服务项目领域缺乏专业技能型人才,这也是志愿服务发展中遇到的一个难题。”该机构负责人表示,志愿服务虽然涉及到医疗、教育、法制、社会活动等各个领域,但苦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在各个领域做强做大。“就拿志愿服务的最基本单元——社区服务来说,由于社区的资源分布不均衡,如有的老社区没有医院、卫生站,所以义诊活动难以开展。再加上老社区的居民参与活动的热情不高,导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难度更大。”另外,由于缺乏专业技能型人才,志愿者只能开展诸如关爱空巢老人、外来工子女、宣传低碳生活等活动,而像心理咨询、档案协助管理等一些较高级技能服务项目则较难实施。

    此外,资金问题也限制了各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志愿服务的支出,主要用于交通、餐务、宣传等方面。资金的缺乏,除了使志愿服务的开展范围和力度受到极大限制以外,还会削弱志愿者的积极性。其实,开展志愿活动也需要成本,给志愿者补贴是保障其工作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路费、没有盒饭、没有饮用水,不能打电话,又怎能够顺利地开展志愿服务呢?”该负责人说,虽然每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对志愿服务提供补贴。但是,这些补助只是冰山一角,远远不能满足志愿服务事业日渐成长所需开销。

    矛盾

    无奈:志愿服务要持续 光打感情牌不够

    来自上海汉未央传统文化促进中心的工作人员胡英霞有过很多组织志愿活动和参与志愿活动的经历,她的切身体会就是,有志愿者补贴的志愿活动相比没有补贴的更好组织。“举个例子,有志愿者从嘉定到静安参加活动,时间很赶只能来回拼车,要花126元钱。即便有很强的志愿意愿,但是这样的交通压力对大家来说还是很大。”

    胡英霞告诉记者,其实对于志愿者活动,如果只组织一次的话,大家靠朋友支持、靠情感、靠刷脸、靠相互帮忙,的确是可以做得像模像样,热热闹闹。但是如果长期组织志愿活动的话,没有补贴,很难发展持续,甚至过不久就会销声匿迹。她还表示,“现在志愿者活动很多,志愿者选择参与哪个的空间很大,选择很多,想要留住志愿者,尤其是优秀的志愿者来稳定机构的发展,不仅需要人文关怀、情感的纽带,更需要志愿者补贴。”

    担忧:靠补贴来吸引人 志愿者观被“扭曲”

    不过,也有部分公益机构对此表示了担忧。来自上海和众泽益志愿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提供给志愿者各项的福利对于志愿者参与的初衷产生了一些“扭曲”。“在招募志愿者时,当我们去问志愿者能不能来提供志愿服务时,志愿者会脱口而出地来问,有没有补贴?他所指的补贴不仅仅是午餐、交通,而是指在提供这些以外,还能不能给他一天50元的费用。”

    该负责人告诉青年报记者,现在这样的费用几乎已经成为整个志愿服务的“行规”了,变成了志愿者会主动要求的一样东西。这就是因为社会组织在长期以来,为了去吸引志愿者来参加志愿服务,所提供的一项不必要的福利。“所以可以说,这个‘补贴行规’有些‘惯坏’了志愿者。”

    另外,这样的补贴也“弄晕”了社会组织。很多社会组织往往以这样的方式来吸引志愿者参与,而没有从另外的角度,比如怎样让志愿者在项目中有更好的收获,比如如何让志愿者从中得到快乐、学习技能、交到更多朋友等,反而用利益性的东西作为吸引来参与。

    “提供高质量的志愿服务项目,让志愿者真正有收获,才是推动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志愿服务文化发展的最好方式。”

    法律政策

    目前未有硬性规定 上海出台《条例》倡导给予适当补贴

    据了解,至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针对有关志愿服务的相关法律,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法律依据,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维护和保障。业内专家表示,“我们的志愿者会参加很多带有危险性的活动,比如指挥交通,如果出了意外,谁来保障和维护他们的权益?在这些方面的法律空白,很大程度挫伤了志愿者的积极性。”

    “实际上,所谓的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的服务。但这并不代表什么钱都不能接受。”对此,业内专家表示,虽然我国还没有出台针对志愿服务的相关法律,为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法律依据,但全国已有19个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其中很多都明确可给予志愿者补贴。

    记者在查阅相关法规时也看到可给予志愿者补贴的条文。比如在《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中,明确提出“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支出的交通、午餐等费用,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

    “这里所指的补贴,也是为了弥补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中的直接开支,并不是按工作时间、工作量给予报酬。”业内专家表示,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志愿服务中,也存在对志愿者的类似基本保障,有助于激励志愿者有序、持续地开展志愿服务。

    不过,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有律师表示,该条文中使用的“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而不是“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因此并不算是严格规定必须要给予志愿者补贴,但可以视为一种政策上的倾向。“这说明政府已经从宏观层面上支持、鼓励给志愿者发补贴。而且发补贴不是一个短期行为,而是在政策上的导向、制度上的保证,以及情感上的支持。”

    [专家建议]

    怎样给更重要 专家建议引入间接激励机制

    “虽然很多声音呼吁要给予志愿者补贴,但其实更重要的是,给予的方式是否得当,否则就会出现部分人担心的志愿服务观扭曲的情况。其实,发放补贴属于对志愿者直接激励的范畴,如果容易给人造成一种志愿服务功利化的误解,那么我们也可以考虑像国外一样,适当引入间接激励机制,让更多的人奉献出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志愿服务。”专家表示,比如在国外,有的学生因为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出色,在申请大学时可能被优先录取。而有的公司会设立“公益假”,允许员工在这期间不上班,但必须从事一些志愿服务活动。“在上海,部分企业已经试行这样的做法。”

    业内人士表示,要解决志愿者服务事业面临的难题,首先应该对志愿者更多的激励,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志愿服务的参与面。如适时推动政府出台将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的情况作为奖惩、升学、用工和晋升等重要依据的相关配套政策,扩大志愿服务参与主体的社会覆盖面,让志愿服务成为一种生活时尚。

    有专家认为,志愿服务发展可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走社会化、实体化、产业化的志愿服务发展路子。加强和尝试培育一批社会化程度较高的、能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专业性较强、更便于为民服务的志愿者服务基地。全面对接志愿者的服务愿望和被服务者的服务需求,同时进行志愿服务设施共建、阵地资源共享,借鉴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股份制等形式,使志愿服务向社会化、产业化、网络化、实体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覆盖社会民众的服务门类齐全的城市志愿服务体系。

    ■B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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