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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9月30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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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下月起全面实施
记者 罗水元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从10月1日起,上海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新设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为方便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根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上海将于10月1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自10月1日起,上海新设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存量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由工商部门收缴其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本着方便企业的原则,设定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原有的证照继续有效,不要求企业立即换照。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对换照后的企业,工商部门也将出具统一代码启用证明,供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对外开展业务证明使用。

    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改革后,将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整合优化各相关部门登记申请文书。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套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各部门依托法人信息应用与共享系统(即“法人库”)建立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

    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及时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再要求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改革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据了解,“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国务院部署的简政放权重大举措。专家认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市场主体准入流程再造的一大飞跃,对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据悉,上海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大众创业活力进一步迸发。截至今年8月底,本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83.45万户,增长13.9%。其中,企业142.42万户,增长17%,注册资本12.52万亿元,增长41.3%。

    专家认为,实施“三证合一”后,企业市场主体准入的三个流程简化为一个流程,将进一步节约准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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