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金环昨晚公告,由于二股东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遭到证监局处罚。
2015年6月26日,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公司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抄送给公司关于对相关人员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分别为《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金环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李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雷生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局发现湖北金环存在未如实披露第二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末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7026.86万元;2013年末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3242.4万元,2014年6月末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4857.84万元。公司在2012年度以来的公开信息披露中均将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披露为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局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在2015年6月30日前予以改正,如实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加强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坚决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而针对上述问题,湖北证监局对湖北金环董事会秘书李红、财务负责人雷生安予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