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政府新闻办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3月1日起,本市将正式施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办法》对物业、轨道交通、商铺等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具体义务等做了明确规定,因此被称为新“门前三包”。
《办法》进一步明确市、区(县)、街镇三级管理职责。如对街镇在辖区内落实责任区制度的职责要求进行了完善,包括:落实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区范围,推进建立责任区自律管理机制,以及引入社会第三方,对责任人履行责任要求的情况和政府推行责任区工作的社会满意度进行测评等。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区范围基本划分规范和责任要求。《办法》区分不同的建筑、场所、单位等类型,对相应的责任区划分要求作出基本规定。“门前三包”之外,还增加了清扫门前积雪残冰、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和不跨门经营三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