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有关官员19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独家采访,针对不久前重庆力帆转让事件中间人对中国足协的指控做出了答复,并解释了他们判定的交易过程中不合规之处。
中国足协转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19日介绍,《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中第三条第二款有规定,受让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营业三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接收转让的资本能力,其中所有者权益为受让产权资本额的500%以上”。
但力帆俱乐部新东家“自2012年5月成立至今不够三年,甚至根本没有经营,状况也不良好,所提供的2013、2014年审计报告中所有者权益都是1016万余元,没有变动,这是硬伤”,足协相关负责人说。
据此前各方面报道来看,重庆力帆此次转让的价格约在3000万元左右。
本月初,重庆力帆俱乐部完成了股权转让,新股东为企业法人北京华夏国瑞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衎。但是,在新赛季俱乐部准入的截止时间也就是15日17点时,中国足协经审核后认为,此次转让不成功。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