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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9月18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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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是根本目的

    自8月份以来,反垄断部门持续发力,在一个月时间内开出了将近18亿元天价罚单,其中约15.47亿元的罚单与汽车行业有关,占总罚单的87%。而对于最近一些坊间流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3家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关负责人均明确表示,反垄断不存在选择性执法。青年报 左俊 

    制图 周培骏

    汽车企业开出天价罚单

    自从反垄断持续开展以来,各种消息一直不断。反垄断部门从最先开始调查的豪华车企到一些日资企业,各家车企从最先开始的隔岸观火到最后的纷纷降价以求自保,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修改箭在弦上。反垄断一直持续发酵,近一个月以来已经开出了将近18亿的天价罚单。

    在8月末,国家发改委对住友、矢崎、精工、电装、NTN和捷太格特等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处罚12.35亿元,这是反垄断部门针对汽车行业罚款的第一枪,也是最具震慑力的一枪。

    此后不久,国家发改委分别对保险行业协会和三家水泥有限公司开出了将近1.2亿的罚单。在刚刚过去的9月11号,湖北省物价局对之前一直闹得沸沸扬扬的湖北省奥迪经销商垄断案件进行了最终的惩罚,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6%的罚款,共计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同日,上海市物价局对克莱斯勒公司罚款3168.2万元,对上海3家经销商罚款214.21万元。

    一个月时间不到,反垄断部门共开出了近18亿的天价罚单,其中汽车行业占87%。而反垄断还远远没有结束,相信随着中国反垄断进入新常态,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不用太多时日还会有更多罚单开出。未来反垄断执法也会更加频繁、更大规模。

    据公开披露的信息,2011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已开出11批反垄断罚单,行业涉及医药、电子、白酒、奶粉、黄金、旅游、眼镜片、保险、水泥、汽车及零部件等多个领域,罚金总额已超过人民币32.5亿元。

    反垄断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对于最近发改委的频繁出招,一些外界人士声称反垄断是选择性执法,只针对外国企业。但随着反垄断的深入,这类说法将会不攻自破。

    从国家发改委处罚的罚单上来看,根本不存在任何的选择性或针对性。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共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335家,其中外资企业33家,约占查处企业总数的10%;内资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302家,约占90%。工商部门立案查处涉及外资企业的案件2件,分别为微软公司涉嫌垄断案和利乐公司涉嫌垄断案,占案件总数的5%。在商务部审结的875件经营者集中案件中,按照注册地统计,涉及境内企业的占45%,完全由境外企业参与的占55%。事实证明,不论中资企业还是外企,只要在中国的土地上存在垄断行为和事实,都将会接受调查和受到相应处罚。

    在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日在跟外国企业家交流时强调,中国反垄断调查所涉及的企业,外国企业只占10%。中国反垄断不针对特定企业,也不搞选择性执法,希望进入中国的外企能够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公平买卖。

    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反垄断法》的实施,即表明所有企业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最近一段时间加大反垄断力度,即表明国家助力维护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针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对于豪华车市场销售已经造成实质影响,一些车企主动在整车、零部件和维修三大领域主动降价,而且从目前公布的销量情况来看,主流豪华车企业增速普遍回归到20%以下,消费者购车市场更加公平化和购车需求更加理性化。

    “不论企业的规模、形态、资本构成方式和所有制形式,违反了《反垄断法》,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不存在选择性执法。”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

    [近一个月反垄断处罚表]

    ●8月20日,发改委对住友、矢崎、精工、电装、NTN和捷太格特等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处罚12.35亿元。

    ●9月2日,发改委对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23家省级保险企业处罚1.1亿元。

    ●9月9日,国家发改委对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水泥企业开出1.14亿元的反垄断罚单。

    ●9月11日,湖北省物价局日前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

    ●9月11日,上海市物价局对克莱斯勒公司罚款3168.2万元,对上海3家经销商罚款共计214.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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