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检察二分院,闵行、徐汇、宝山区检察院等四家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方案全部获得通过。
市检察二分院实行严格的检察官遴选制度,改革后,本院检察官主要从基层院检察官中择优遴选,探索形成分院层面的检察官遴选程序。
闵行区检察院在办案部门大部制下设立若干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形成“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的专业办案模式。徐汇区检察院制订“实时事中监督”、“积极事后监督”、“探索专业化监督”、“深化社会监督”等制度。宝山区检察院对担任不同办案职责的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分为刑事检察组、职务犯罪侦查组、诉讼监督组、案件质量监督组四种办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