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01版
头版

第A02版
24小时

第A03版
青年调查
 
标题导航
 
  2013年10月17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业打假人”生财有道 专买伪劣商品敲诈

      青年报记者 马鈜

    本报讯 日前,满面愁容的杨先生来到了松江公安分局石湖荡派出所。经询问得知,杨先生在松江老城区开了一家超市,生意还算红火,半个月前,两名男子在他的店里购买了1万元的大米,就在杨先生将大米送到指定地点时,那两名男子却以杨先生的大米包装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为由,向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原来杨先生的大米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营养成分等信息,QS标示(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标志)也已经过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政策,消费者不但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商家还将面临着“退一罚十”的巨额损失。于是,杨先生找到那两人,许诺可以退货并补偿买方的一切损失,希望他们能够撤销举报,放自己一马,谁知二人却向他索要3万元才能平息此事。“会不会遇上了‘职业打假人’敲诈勒索?”经过家人的提醒,杨先生决定向公安机关咨询求助。

    很快,民警将那两名男子“请”到了派出所。经过调查发现,他们竟然有着多次购买伪劣产品后至工商部门举报的经历,而每次举报,都会无一例外地找到商家索要巨额钱财。面对证据,犯罪嫌疑人向民警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生财之道”。原来,2012年8月以来,二人先后多次在上海各区县的各大超市等地,专门购买店中包装标示不明的商品,再以店家出售的商品违反相关法律为由,向工商等部门举报申诉,继而向上述店主敲诈勒索钱财,至今已经非法敛财近10万元。据悉,二人没有正当的职业,均以“知假、买假、打假”再敲诈商家为生。警方表示,市民在购买卖商品时如遇质量问题,可以到有关部门举报来维护自身权益,但如果以此来敲诈商户达到敛财目的的,警方将严惩。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和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更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年报》版权所有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06 邮发代号:93-6 新闻热线:61933111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24小时
   第A03版:青年调查
   第A04版:城事
   第A05版:城事
   第A06版:城事
   第A07版:城事
   第A08版:青年
   第A09版:青年
   第A10版:青年
   第A11版:问政
   第A15版:学记团
   第A16版:影像
   第A17版:城市目击
   第A18版:文体
   第A19版:文体
   第A20版:文体
   第A21版:文体
   第A22版:文体
   第A23版:维权
   第A24版:早知道
   第B01版:财经
   第B02版:证券
   第B03版:投资
   第B04版:汽车专刊
   第B05版:资讯
   第B06版:汽车·评测
   第B07版:汽车·专题
   第B08版:汽车·资讯
父女两人家中被害嫌疑人为女儿男友
“职业打假人”生财有道 专买伪劣商品敲诈
见女友与他人吃饭 吃醋斗殴致两人死亡
17岁男子仅为付不起车费行凶
锦旗献给“最美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