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记者 马鈜
本报讯 日前,满面愁容的杨先生来到了松江公安分局石湖荡派出所。经询问得知,杨先生在松江老城区开了一家超市,生意还算红火,半个月前,两名男子在他的店里购买了1万元的大米,就在杨先生将大米送到指定地点时,那两名男子却以杨先生的大米包装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为由,向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原来杨先生的大米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营养成分等信息,QS标示(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标志)也已经过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政策,消费者不但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商家还将面临着“退一罚十”的巨额损失。于是,杨先生找到那两人,许诺可以退货并补偿买方的一切损失,希望他们能够撤销举报,放自己一马,谁知二人却向他索要3万元才能平息此事。“会不会遇上了‘职业打假人’敲诈勒索?”经过家人的提醒,杨先生决定向公安机关咨询求助。
很快,民警将那两名男子“请”到了派出所。经过调查发现,他们竟然有着多次购买伪劣产品后至工商部门举报的经历,而每次举报,都会无一例外地找到商家索要巨额钱财。面对证据,犯罪嫌疑人向民警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生财之道”。原来,2012年8月以来,二人先后多次在上海各区县的各大超市等地,专门购买店中包装标示不明的商品,再以店家出售的商品违反相关法律为由,向工商等部门举报申诉,继而向上述店主敲诈勒索钱财,至今已经非法敛财近10万元。据悉,二人没有正当的职业,均以“知假、买假、打假”再敲诈商家为生。警方表示,市民在购买卖商品时如遇质量问题,可以到有关部门举报来维护自身权益,但如果以此来敲诈商户达到敛财目的的,警方将严惩。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和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