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教育人才·权益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01版
头版

第A02版
青年调查

第A03版
焦点
 
标题导航
 
  2013年08月05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市消保委发布警示
培训机构宣传承诺不可轻信

    暑期来临,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纷纷推出各种教育辅导课程抢占市场。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介绍,今年以来,市消保委共受理涉及教育培训类投诉275件,其中不少涉及暑期教育辅导服务纠纷。从投诉反映的情况看,不少教育培训机构的宣传名不副实,其服务合同中暗藏霸王条款。上海市消保委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切勿盲目轻信教育培训机构的宣传承诺冲动消费。

      【案例一】 师资名不副实

    顾先生的女儿下学期就要上高三,不久前他花1.8万元让女儿报名参加某教育辅导中心推出的数学辅导课程,参加后发觉其师资与宣传的“特聘专家”、“名师”差距甚远。要求退款被拒后,顾先生投诉至相关部门。

    点评:上海市消保委相关人士分析指出,师资是保障教育培训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而当前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拟定的格式合同中,并没有对师资的具体标准进行约定。“这已成为教育培训行业的一个潜规则,一旦出现纠纷,培训机构往往借此逃避违约责任。”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报名参加教育培训机构推出的培训课程之前,应仔细核实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了解其教学情况与口碑,随堂试听课程不可或缺,切勿在推销人员的鼓动下冲动消费。如果选择参加培训,务必签订合同,详细约定培训课程、师资情况、收费标准、课程设置等内容。

     【案例二】 细辨霸王条款

    消费者高女士投诉称,不久前她花费5220元,为女儿报名参加上海某教育培训中心推出的一年期平面美术课程。第一次上课后感到与当初试听课程差距较大,于是提出退款。对方却以合同上写明“上课后退款只能退一半”为由只同意退一半的钱。高女士认为,该条款不合理。

    点评:相关人士就该案分析道,“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往往在合同中隐藏陷阱,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不仔细查看其中的各种条款,很难发现其中藏有霸王条款。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培训机构便用霸王条款当挡箭牌,给消费者维权索赔设置障碍。”

    消费者在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时,尤其要查看其中是否设置了“学员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费手续”或“扣除相关学杂费后退还部分款项”等不平等格式条款,一旦发现应据理力争,要求对方进行修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宣传承诺不可轻信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切勿盲目轻信教育培训机构的宣传承诺冲动消费。

    一是切勿盲目报班。在选择培训班时应注意结合子女兴趣爱好,切忌盲目跟风,也不要轻信教育培训机构的推荐宣传。

    二是选择正规培训机构。要注意查看教育培训机构是否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物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是细读培训合同。应与教育培训机构书面签订培训合同,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认真了解师资力量和相关教学设施,从而掌握维权证据。

更多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年报》版权所有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06 邮发代号:93-6 新闻热线:61933111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青年调查
   第A03版:焦点
   第A04版:城事
   第A05版:城事
   第A06版:城事
   第A07版:青年
   第A10版:维权
   第A11版:文体
   第A12版:文体
   第A13版:球周刊
   第A14版:球周刊
   第A15版:球周刊
   第A16版:球周刊
   第B01版:财经
   第B02版:证券
   第B03版:投资
   第B04版:教育人才
   第B05版:教育人才
   第B06版:教育人才·权益
   第B07版:教育人才·早教
   第B08版:教育人才·职场
培训机构宣传承诺不可轻信
网上又曝“国内虚假大学”
民办高中强制学生“补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