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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5月29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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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电梯”频发 “亡羊补牢”未晚
上海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引入保险机制

    余儒文 绘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徐可奇 近日深圳发生一起惨烈的电梯失控致人死亡事故,引起社会对电梯安全问题的强烈关注。记者从保险业内了解到,近期关于电梯责任保险的询价数量明显增多,同时,建立适合电梯安全管理的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相关数据显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近10年间,上海成为全球电梯数量、密度最高的城市,电梯数量从5万台激增到16万台,但“夺命电梯”事故频发成为不争的事实,从2006年到2012年,上海发生各类电梯事故24起,共计造成18人死亡,在去年发生的4起电梯事故中,有两人死亡,两人受伤。

    “近期,我们接到了数十起关于电梯责任保险的询价。”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的责任险核保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从风险保障的角度来看,约有一半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的工厂、商场、办公楼宇物业,都有意识同时附加“电梯责任”保险,对电梯运行期间发生事故造成第三者人伤及财产损失以及带来的医疗费给予赔偿。一般来讲,花费不大而保障额度相对较高,能够分散业主及厂主的自身风险。

    对于不断出现的“夺命”电梯,保险专家认为,电梯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上保险必不可少,更需要以商业保险手段为相关单位分散风险。目前,市面上的电梯责任保险基本都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的,在主险之外拓展“电梯意外造成的事故责任”。但近年来也有涵盖乘客责任、使用单位责任、维保公司责任的综合险种,对乘客、使用单位、维保公司的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进行理赔。

    据记者了解,公共场所的电梯一般“保险”较多,但住宅小区里的电梯上保险的不多,基本处于“零保险”状态,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果和损失都将不堪设想。据了解,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引入保险机制,建立适合电梯安全管理的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保险业内专家认为,提高电梯责任保险的投保深度与密度,用商业保险分担政府责任,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对受害者的救助赔付能力,也能发挥保险业扶危济困、保障民生的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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