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昨天公布,根据“三定”方案,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由从前的五个减少为现在的两个,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部。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综合司负责人孙梅君认为,食品监管环节的减少,意味着无缝监管的向前推进,“监管环节减少,监管的空隙、盲区就少了,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的问题也少了”。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整合,“三定”方案规定,将原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职能统一划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其中包括原卫生部组织制定药品法典的职责、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等。同时,方案规定,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推进管办分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专家认为,过去多家部门食品药品管理资源是分散配置的,不利于形成合力。改革以后,有利于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源整合集中起来,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据新华社电
》铁路局“三定”方案
1正4副7个内设机构
中国政府网15日晚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铁路局的“三定”方案公布于众。该方案主要看点在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一定程度上淡化了铁路垄断地位,相当于放宽了企业进入铁路市场的条件。
方案取消的1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比较重要的包括: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取消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取消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取消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取消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
在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被列入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根据方案,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责集中于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的拟定,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的监管以及行业监测和国际交流等。
在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国家铁路局设7个司,定员130人,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同时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编制350人,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