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实施办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应急委主任杨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直接关系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政府公信力,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必须居安思危、常怀忧患,必须未雨绸缪、强化预防,必须快速应对、科学处置,必须关切舆情、公开透明。
杨雄在讲话中指出,确保责任到位是贯彻好《实施办法》的关键。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体,各级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层层明确责任,处处落实责任,确保时时找得到责任人。要加强属地化管理,强化区县、街道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前沿职责,发挥村(居)委会基础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群防群治;要坚持分类管理原则,落实专业部门责任,确保政府各相关部门履行好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