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晶晶 市教委昨天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3年第1号预警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实施校车许可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市教委表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严格校门管理,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必须锁闭校门,严防校外无关人员随意出入校园。深入实施《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和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2013年2月20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校车许可期限确认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实施校车许可制度,认真开展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校车标牌换领工作,按时完成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配备,不断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