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一部行驶于上南路杨南路的大巴车在小转弯时,带倒了车旁的一辆自行车。令人唏嘘的是,骑车人是一名年仅十岁左右的男孩,120到场后确认男孩已不幸身亡。目前,事故具体情况和责任认定正在调查之中。
本报见习记者
柏可林
上南路杨南路是浦东三林地区的交通要道,马路宽阔,各有双向四五条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每天上下班高峰,途经此处的公交车、私家车、助动车和自行车络绎不绝。附近设有几所学校,行人和开车人颇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然而,昨天下午6点10分左右,一起交通事故却带走了一条年幼的生命。
目击者王先生事发时正在路口停放摩托车,顺着他的手势,记者看到路口东侧仍留有一大摊暗红色的血痕,印迹一路拖至斑马线上。据王先生回忆,当时一辆大巴车沿着上南路由南向北直行,到了杨南路要向右小转弯,“车身是黄色的,挂‘沪B’牌照,可能是某单位的员工班车吧,车上坐着不少乘客。”
与此同时,一名才十多岁模样的小男孩踩着一辆红色自行车,与大巴士同向而行,“看样子,他是想趁绿灯径直穿过十字路口。”意外发生了。“或许因为大巴车的车身太高,而孩子太矮,司机没看到孩子,在向右小转弯时,硬生生把孩子连人带车卷入车底。”当司机察觉异样时,已为时太晚。大巴向前行驶了四五米后停下,右后轮从男孩的头部碾过,一片血肉模糊。
中年男司机从大巴上走下查看情况,顿时目瞪口呆。而围观群众也越聚越多,大家纷纷拨打电话报警。目击者王先生猜测,孩子可能在附近上学:“他身着深蓝色校服,袖子上有两道白条纹。不过他没背书包,可能放学后外出有事。”
警方接报后,立刻赶赴现场。120急救车也到场,经确认,男孩已不幸身亡。而令众人揪心的是,直到男孩被送上殡葬车,父母都没出现,“因为没能及时联络到他的家人。”相关负责人说。
》反思
骑车须年满12岁
是谁让他上路骑车?
在为男孩和其家人扼腕叹息的同时,很多像王先生一样的目击者也心存疑惑:“让那么小的孩子单独骑车上路,合适吗?”
为此,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但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家长都不太清楚这一规定。
据警方介绍,男孩身份已经确认,系福建籍,10岁左右。目前,事故具体情况以及责任认定仍在调查之中。
》金山朱泾镇“3·5”车祸后续
肇事女司机排除酒驾 出事时外婆离外孙2米左右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柏可林 近两日,本报连续报道了3月5日发生在金山区朱泾镇的交通事故。当晚,在万安街南圩路路口,一名5岁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引起周边居民及网友的广泛关注。昨天,金山警方披露了事故具体情况,并排除肇事司机的酒驾可能。
据警方介绍,3月5日18时15分许,李某(女)驾驶轿车沿朱泾镇万安街由西向东行至南圩路路口时,与黄某(男,5岁,步行)发生相撞,后黄某被送往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介绍了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肇事驾驶员为李某,女,1976年5月生,上海金山人,金山公安分局朱泾派出所民警。死者黄某,男,2007年12月生,上海崇明人,其父黄某某系金山消防支队现役士官。
针对网友关于孩子家长是否尽到监护职责的议论,警方介绍,事发时,黄某是他外婆带的,从服装店出来后,他外婆也始终紧跟在后,距离黄某约2米左右。
事发后,李某经当场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0。当晚19时许在医院抽取血样,3月6日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酒精含量为0。
前天,复旦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已对黄某尸体进行检验,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已对涉事车辆进行检验。事故责任认定将根据相关单位出具的鉴定结论、调查情况、现场勘验情况等,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