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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1月22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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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上海市委:
解决“三不”问题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本报讯 记者 王婧 工资集体协商在本市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仍未普及大部分企业,对此,在即将召开的上海“两会”上,民盟上海市委将提交一份集体提案,为职工争取工资权益建言献策。

    据市总工会统计,至2012年上半年,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合同1.7万余份,覆盖企业11.2万余家,覆盖职工358万余人。该覆盖率仍然偏低,并存在一定的形式化倾向,主要原因就是“企业不愿谈”、“工会不敢谈”、“职工不会谈”。民盟上海市委指出,应解决这“三不”问题。

    对“不愿谈”的企业,民盟上海市委建议,可通过出台一些让利政策引导企业确立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责任,比如规定:凡是提供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文本的企业,人社部门在核发工资手册、工商部门在通过年检、外经部门在准予年审中,可给予特别奖励。

    现有的工会由于对资方存在依附性,也往往对工资问题“不敢谈”。民盟上海市委在提案中建议,关键要增强工会的独立性。建议政府应鼓励劳资双方大力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树立工资集体协商由“企业为主”转为“行业为主”的新模式。

    一些职工对工资问题有较高的热情,但却不知从何谈起,民盟上海市委表示,对此,关键在于培养职工参与和监督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识与能力。提案建议,政府应积极推动工会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职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方式而不是以暴力化行为解决工资诉求,训练和组织职工努力行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协商谈判、草案审议、履约监督等方面的技能,从而真正实现职工群众与企业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理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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